首页 >>自学考试 > 正文

自考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
2021-06-30 16:26:49   来源:   评论:0 点击:2280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和鉴定表》

填写说明

第一页

1.学历层次:本次办理自考毕业的学历层次“专科”或“本科”

2.专业名称:填写自考毕业专业名称,不得填写简称、别称;

3.姓名:填写《居民身份证》标明的姓名(汉字);

4.曾用名:如考生使用曾用名办理毕业,填写《户口簿》标明的曾

用名且应与考生申请毕业姓名用字一致,同时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无曾用名的填“无”

5.准考证号:填写自学考试准考证号

第二页

1.认真阅读填表要求

2.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

,姓名、身份证号、照片、有效期限要清晰。使用曾用名办理毕业

,还需粘贴标明该曾用名的《户口薄》复印件,并提交《户口薄》

原件由市自考办审核。

第三页

1.姓名、曾用名:同第一页;

2.性别、民族:按实际情况填写;

3.出生日期:填写《居民身份证》标明的出生日期;

4.证件名称:“身份证”;

5.身份证号码:填写《居民身份证》标明的公民身份证号码,该号码须与自学考试考籍中身份证号码一致;

6.照片:粘贴小二吋、蓝底、清晰、近期、免冠头像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与准考证号码;

7.政治面貌、联系电话:按实际情况填写;

8.本人简历: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主要的至少两条以上学习或工作经历,时间应连贯至今。简历最后一行应写明考生当前学习、工作情况,当前无工作的须填写待业;

9.考生成绩:考生可通过“信息系统”(zk.hebeea.edu.cn-“查询中心”-“合格成绩查询”栏目查询到本人的合格成绩,确认无误后,填写本次毕业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多填或少填将会影响本次办理毕业。

第四页

1.自我鉴定: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不要过于简单;

2.市考委、主考院校、省考委审核意见及盖章日期:无需考生填写。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   2021年上半年河北省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下一篇:   自考申请毕业流程图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