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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自学考试补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课程的公告
2024-09-04 16:55:18   来源:   评论:0 点击:203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考委〔20241号)要求,我省202410月自学考试专、本科各专业将增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课程考试。为方便考生报考,特安排202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补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考、网上支付时间:2024911日—12日,每天8:0022:00

2.报考点现场办公时间:2024911日—12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20241026日—27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考试时间为1026日下午14:3017:00;其他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202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报考办法与“2024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理论课程报考公告”相同,前期已完成10月份考试报考、缴费的考生,其已报考课程不得更换。本次除报考新增课程外,其他课程也可补报考,考生需根据已报考课程和学习情况选择报考,但不可补报与已报课程在同一时间段的课程。

三、教材、大纲等相关要求

1.使用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出版。

2.考试大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html/zxks/bkzn/2024/0904-101358-259.html)。

3.根据考委文件要求,“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

四、其他

1.根据考委文件要求,自2025年起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另文公布。

2.已学习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全日制课程并通过考核的考生,不再要求参加该门课程的自考课程考试,后续可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免考。

3.2024年下半年办理毕业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不作为考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各专业仍执行现专业考试计划要求。

市自考办联系方式:38809923880926


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自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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