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目前,市教育考试院下设办公室、高考会考科、中考科、社考科、成考科、自考科、研究室七个科室,各科室负责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办公室:负责文秘、人事、财务、信访、安全、后勤等工作。
(2)高考会考科:
负责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安排高考工作日程,组织高考的宣传、报名,各类信息的输入管理,组织考试、登统、考生填报志愿核对,负责全国统考期间考点考场安排,检查、评估、验收考点,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负责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登统、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发放及转学的考籍变更工作。
负责全市研究生考试的报名、信息确认、安排考点、组织考试等相关工作。
(3)中考科:起草全市中考招生、考试有关文件,中考前培训全市各县、区中考业务主管人员,指导各县、区中考工作,中考的宣传、报名、信息管理,组织考试、评卷、成绩登统及招生录取;
(4)自考科:自学考试的宣传、报名,自考业务培训,自考信息管理、组织考试,自考成绩登统并核实,毕业审定;
(5)成考科:制定全市成人高考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日程。组织成人高考的宣传、报名、考试、登统,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成人高校招生录取;
(6)社考科:负责社会考试(包括教师资格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剑桥少儿英语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考试工作;制定我市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方案、安排工作日程,组织报名、考试、试卷邮寄;全市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存档及档案管理;各类考试的收费管理工作。
(7)考试招生研究室: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的考试招生科研工作;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研究综合素质评价方式方法,科学合理运用于招生工作。